今天下午四點五十二分,我被一名紅髮女子用槍射殺了。
我對她的臉沒有任何印象,我知道自己沒有看過她。
我非常確定是四點五十二分,因為五十分的時候剛看過手錶,也剛剛看了最後一眼倫敦的天空。
當時的我很虛弱,因為昏厥又開始發作。
在思緒的混亂中,腦海總是浮現他的樣子,他是我揮之不去的一個夢魘。
我的心情很低落,知道自己像岸邊的爛木頭,正被沮喪的情緒沖刷著。
並沒有反抗,因為總是一波過去,慢慢就會平息。
我想我應該上了最後一批晚報的頭條,因為地點是在國家藝廊前面的特拉法加廣場。
那是倫敦的精神中心之一。
"Freelance Writer Shot in Trafalgar Square"
我可以想見Evening Standard驚悚的標題。
我成了另一個所有地鐵車廂的旅客嘆息的對象。
我是今晚市中心報攤最紅的明星。
能魂葬這個地方,算是我的榮幸嗎,歐洲的藝術寶庫,英國國家藝廊。
我還曾經坐在行銷部的辦公室裡接受North先生的面試。
或許是個浪漫的結局吧,躺在像鏡面一樣光亮的血泊當中,
泊動的深紅色血液在地上映照出倫敦慘澹的天空。
往後我的朋友會在這裡獻上花束,
我的靈魂從此與這個城市永不分離。
我沒有怨嘆,也沒有悲傷,
但是我的淚水無法停歇。
我自由了,我真的自由了,再也沒有人可以叫我往哪裡去。
我會上天堂嗎?我不知道。
目前我還沒有見到天堂。
我想要去見每一個我的朋友,我的親人。
但是我沒有辦法飛翔。
我只能用我的雙腳,繼續行走,而再也沒有人看得見我了。
我向上帝祈求一雙翅膀,
但不知道祂聽不聽得見。
我想飛往一個朝思暮想的城市,去見一個人。
他的名字,叫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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