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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情書,
我大概已經丟了。
忘了到底有沒有留下,
或許曾經忍痛扔掉了,
也或許被我藏在某個隱密角落。
那是我第一次被不矯揉造做的言詞所打動,
我想你是真誠的,
卻也同時如此奸惡。
我有好幾年都深信你是愛我的,
如今還會想起。
2005年底,
那陣子倫敦很冷,
卻有很多陽光。
我時常獨自走到泰晤士河畔,
那是我最喜歡的地方之一。
我會坐在那裡很久,
在膝蓋上放著一本兩公分厚的精裝日記本,
寫下所有想對你說的。
還有我的心願。
寫到累了,
就看著水波粼粼,
反射出幾乎沒有溫度的陽光,
告訴自己我正在享受悠閒的午後。
寫滿半本之後,
還是沒搭上去見你的飛機。
於是,
我知道我們從此不會再牽手了。
我會永遠記得你對我說的,
我不應該找你談那些私事。
是我搞錯對象,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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