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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忽冷忽熱之後,
今天的雨應該是揭開另一個冷的序幕。
一直以來不喜歡下雨天的我,發現,
自己不再那麼討厭陰冷的雨天了。
因為陰陰冷冷又溼泠泠這樣的場景和感覺,
連結著我和一百二十二點五個經度外的一個城市。
那個零度的城市。我說的是經度零度。
還記得小時候國文課總有幾節要寫作文,
要是剛好遇到雨天,
我大概會做作地寫著心情不好或憂鬱的字眼。
當時不知道為什麼雨天就一定要有這種心情,
彷彿是誰規定的,就一定要這樣做。
大學的時候,我真的陷入憂鬱的迴旋之舞。
雨天,真的讓我情緒莫名崩潰。
人多的公車和教室,都可以讓我害怕而落淚。
從此,我更堅定地逢人就說,
我討厭下雨天。
一直到那天我出了龐德街地鐵站,
狂風暴雨的早晨。
因為離上課時間還早,
我用我的彩色條紋小折傘,
主動爲一名拖著行李箱從外地回來,身上沒有帶傘的英國女士撐傘。
陪著她從地鐵站走到三四百公尺外一家我大概沒有錢進去的髮型沙龍,
位於Vivienne Westwood Gold Label總店的斜對角。
一路上我們聊了一些有關天氣和我為什麼會在那個城市生活,
然後她笑著謝我,說我是一個非常好的人,
She believed that I would have all the best in my life。
那天,我的寶藍色毛海大衣沾滿了無數的水珠,
一撥就把毛黏成一搓一搓,像剛洗完澡的藍色小狗。
我的new balance和橄欖色寬褲幾乎像從水裡起來一樣。
還好我裡面的上衣和我的心一樣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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